国家体育总局公告 第27号
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使用彩票公益金272730万元,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4.77%,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将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88.73%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11.27%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使用242002.4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法规、科研与宣传等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214590万元
1、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2745万元
针对农村体育设施缺乏,农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困难的情况,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20000多个行政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基本标准为: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1副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2、实施“雪炭工程”20120万元
为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雪炭工程”。支持中西部省份和老、少、边、穷地区92个县(区、市),建设95个“雪炭工程”项目,即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雪炭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500-2000平方米,可开展球类、健身操、棋牌等多种体育活动。
3、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00万元
投入6000万元,支持建设笼式足球场200个。投入1200万元,支持建设20个拼装式游泳池。投入800万元,支持建设季节性冰雪场地。投入2000万元,支持建设多功能健身场地等。
4、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5110万元
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提供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条件,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015年,总局本级公益金安排5110万元,用于资助地方采购1000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更换总局以前援建的、已达到使用寿命的部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
5、向残疾人、解放军、老年人捐赠器材1200万元
6、全国体育设施改善条件74595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区域发展政策,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援疆、援藏等重大战略,继续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主要用于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和地区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改造,兼顾部分中东部体育设施落后省份及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体育设施进行灾后修复。
7、资助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820万元
针对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缺乏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建设,借鉴发达国家利用户外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我们从2005年开始创建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营地的主要任务是让广大青少年从室内走向户外,认识大自然,拥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强健体魄、陶冶情操,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运动、娱乐、休闲环境,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服务。除创建外,2015年继续对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进行资助,体育彩票公益金共投入420万元。
探索适合我国青少年体育需求的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模式。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国建设一批由政府资助建设,以满足城乡青少年便捷、安全参加体育健身需要为目的,以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按设计标准建设与管理,具有相应配套的服务设施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公益性青少年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体育彩票公益金共投入400万元。
(二)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8608.6万元
1、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全民健身志愿公共服务试点、健身气功站点建设、援疆援藏体育人才培训工作3011.6万元
共培训、评审、批准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894人,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达到了190余万人,并全部进行系统注册管理,可通过系统查询不同行政区域各级指导员的数量、性别构成、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民族、城乡分布、职业等情况,清晰了解全国和各地指导员发展状况。做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培训鉴定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全国共开展2048个批次的培训和鉴定考试,年培训鉴定人数达75828人,共计培养48883名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救助人员,较2014年增加了20%;共举办11期退役运动员职业辅导培训班,开展26批次针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优秀运动员等人群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性活动;资助8个运动项目协会,结合全国性赛事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向每个正式注册成立的健身气功站点下发一套《健身气功》杂志、一个站点旗帜、每个站点辅导员一套练功服。通过实施“和谐站点”工程,支持各地加大健身气功站点建设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习练健身气功,截至2015年底全国注册健身气功站点已达27838个;组织5个教学小组分赴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等西南5省区市开展巡回教学志愿服务活动,为西南地区培养各级指导员和骨干500多人。
举办三期援疆援藏体育人才培训,培训在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援疆援藏政策,提升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体育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体育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地方发展、构建和谐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3892万元
为加强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自2000年开始在全国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有上亿人次通过参加俱乐部开展的体育活动从中受益。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终身体育习惯,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深受社会、学校、家长和青少年的欢迎,2015年使用中央级彩票公益金3892万元资助了995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及相关的比赛和培训活动。
3、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05万元
组织建设是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枢纽环节,是场地设施、活动开展、人才培养有效发挥作用的核心运行主体。因此,2015年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组织作用的主线,深化传统校组织建设工作。2015年使用中央级彩票公益金1705万元资助了100所全国体育传统校建设及相关的比赛和培训活动。
(三)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4698万元
1、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585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有关精神,结合总局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资助全国性体育社团和体育总局相关单位面向大众组织开展以发展项目人口为目的的业余等级锻炼达标活动、健身交流展示、志愿服务、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指导以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比赛活动等。
2、开展青少年足球活动5600万元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深化足球改革的精神,加强青少年足球工作,积极调整和创新校园足球工作,将工作重点转到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足球工作的顶层设计,会同中国足球协会编制了《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经费预算》并上报财政部。2015年在全国5个城市试点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同时,配合教育部做好校园足球的政策和规划工作,联合6部委下发了《加快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提质增效。
3、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3248万元
为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继续资助“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资助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户外营地夏(冬)令营等活动,继续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校园行,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予以资助,打造“夏令营、冬令营、特色活动”三大品牌。2015年由冬运中心牵头,首次举办“世界雪日暨国际儿童滑雪节”活动,在全国12个省市选定15家有代表性的雪场一起参与;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选择了在北京、黑龙江、湖北、湖南、浙江、宁夏、安徽、上海、内蒙古、河南10个省区市开展,每个省区市不少于10所中小学参加,全国参与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活动内容包括健身知识普及、科学健身大讲堂、体质监测和科学指导、阳光体育活动展示四个方面;青少年户外营地夏(冬)令营在全国选择8个具有丰富多彩地质环境的地方举办,除了5个省市承办,在去年登山中心承办营地夏(冬)令营的基础上增加航管中心和水上中心承办,打造项目协会举办的“海”“陆”“空”特色营地夏(冬)令营,同时放宽报名渠道,扩大参与规模,吸引了全国各地约3千余名初高中学生的热情参与;继续资助24个项目中心及有关单位开展64个运动项目夏(冬)令营。
(四)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4105.8万元
1、为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法规,普及宣传科学健身方法,加强体育科技研究,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2015年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2015年20-69岁人群体质状况抽测,资助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工作,与《中国体育报》合作协办全民健身专版、专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健身知识和方法,进行全民健身科普宣传,资助“科学健身大讲堂”系列科普公益讲座、全民健身优秀论文报告会和2015年大众体育信息服务,资助编写出版老年人健身丛书。
2、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数据统计、宣传等基础性工作778万元
2015年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650万元用于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通过对6-19岁儿童青少年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的变化趋势,为《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的总结评估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研制提供数据支持。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整合青少年体育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服务工作,自2013年开始建立“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年报制度”,每年对青少年体育“家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此举为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普及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报道青少年赛事资讯信息,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青少年体育的良好环境,同时对全国各地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也能产生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近几年来,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开展宣传,联合中央主要媒体,自2012年开始每年开展“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
3、全民健身科技保障890万元
用于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示范区建设课题28项、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研究课题67项、群体工作研究课题3项、全民健身科技成果转化3项、全民健身科普工作等。
4、全民健身宣传工作402.8万元
用于西部六省藏区的宣传增订,将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科学指导直接送到民族地区的基层,为推动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情况
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安排彩票公益金30727.6万元,用于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补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国家队备战、支援新疆、西藏竞技体育发展等。
(一)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办赛经费3100万元
为保证全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顺利举办,对运动会办赛经费给予补助。
(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8951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确保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冬季项目培养单位、西部地区业余体校、部分省市重点体校改善其训练、教学、科研条件。开展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培训,共安排经费15551万元。
实施田径耐力项目高原人才开发计划。为更好地选拔适龄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形成竞走、中长跑和马拉松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储备,田径中心实施了“高原开发计划”,用于贵州、云南、甘肃、青海、西藏、内蒙古、四川、陕西、新疆9省区开展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比赛、交流、培训等活动,共安排经费600万元。
资助部分奥运重点项目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青少年训练营是一项集教学比赛、专项训练、素质测试、教练员业务培训、文化学习、互动交流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活动。2015年共安排了2800万,用于资助短道速滑、射击、举重等40个冬夏奥运项目组织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共计8000余人参加。
(三)支持国家队备战和参加国际综合性运动会8676.6万元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保障3069.64万元,用于解决各奥运项目中心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因国际规则调整等因素造成的训练、器材以及参加国际比赛旅费有关方面的支出。
竞技体育、教育、科技、反兴奋剂援疆援藏1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西部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包括竞技体育较发达省市体育局和国家队培养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高水平运动员,支持新疆、西藏和藏区体育局承办和参加高水平全国性体育比赛、开展体育科研、培养裁判员、教练员和竞赛干部。
国家队训练津贴4606.96万元。为积极做好里约夏季奥运会的备战工作,按照规定及标准,给予国家队运动员1668人、教练员374人发放训练津贴,给予为运动队备战提供科研、医务等复合型训练保障团队人员发放驻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