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宁财(监)【2021】3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上述通知、《宁夏财会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和《宁夏财会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在本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附件:宁夏财会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pdf
附件:宁夏财会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