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中央财政将扶贫事业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以来,用于革命老区扶贫系列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累计达110.35亿元。扶贫已是当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一个重要领域。
2008年至2010年,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1亿元用于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部分革命老区县实施整村推进试点项目。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数据,三年试点共涉及包括陕西在内的11个省(区)27个县360个贫困村。
“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开展整村推进工作,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宽了资金使用范围。在“十二五”期间,中央累计安排52.25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彩票公益金对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力度,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安排53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革命老区扶贫开发。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15亿元,在22个省(区、市)75个贫困老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18亿元,在22个省(区、市)90个贫困老区县进行扶贫。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排16.2亿元在22省(区、市)81个贫困革命老区县开展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2018年5月,财政部再次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3.8亿元。2018年,预算安排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总额达20亿元。
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去年5月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修订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根据脱贫攻坚形势变化,“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不再支持整村推进项目。
二是明确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明确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是体现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按照预算管理新规定,对资金拨付、结转结余管理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