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2011年全国共发行销售彩票22158184万元,共筹集彩票公益金6348661万元,中央财政收缴入库3174492万元,加上2010年结转收入724358万元,共3898850万元。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1年共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2847222万元。在2011年全国22158184万元的发行总量中,包括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9378464万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比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体育、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2011年中央财政当年收缴入库彩票公益金3174492万元,加上2010年结转收入724358万元,共3898850万元。按上述分配政策,考虑结余结转因素,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1年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2847222万元。
其中,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716285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44889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143024万元,由国家体育总局安排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项目。彩票公益金收支相抵,结余1051628万元;分配给民政部143024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记者 王世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