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明单位,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的先进单位,是一个地方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是文明创建中最具能量和最有活力的重要部门。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文明创建活动,各地文明单位数量大、种类多,其中很多单位能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如医院、学校、商场、政府办事窗口、水电煤、出租公交轨交等行业单位,这些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很大。
实践证明,各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地方文明创建的“主力军”。正是因为文明单位本身的先进性,它们才会在当地文明教育培训中“领跑”,在参与文明创建中“领先”,在倡导文明进程中“领路”,为一个地方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一些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单位,还因此成为传递文明,汇聚爱心的“主力军”,引领“文明之花”越开越艳。
文明创建,利在长远,文明单位当“一马当先”。比如说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文明单位,不能只认为这是党委、政府的事,而抛开自己的责任担当。其实说开来,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本职工作并非“两张皮”。对于相关部门和单位而言,做好日常本职工作就是在文明创建,就是在为文明创建增添最大助力。比如说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 “乱摆卖、乱摆放、乱搭建”的日常巡查,环卫部门每天对街道路面的清扫保洁,交警部门对市区交通秩序的日常疏导……显然,这些本职工作切实做好了,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了,就是在助力创建、滋养文明。也只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日常本职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以创建为抓手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以本职工作为推手积极促进创建,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文明创建的过程,就是文明单位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过程,是展现各单位文明成果的过程。相反,如果认识不到文明单位是文明创建主力,有些文明单位便会视文明创建为额外负担,或只停留在口号式创建,把希望寄托于临时搞突击,得过且过应付了事……说白了,这是一种懒政思维和形式主义,已经失去了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的先进性。
精神文明创建,既需创又需建。如今还有一种不良倾向是,一些单位重创轻建,重荣誉感,轻责任感。一些单位一旦拿到荣誉称号便“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既不注重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更不注重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担当,如此文明单位显然不会起带头作用,当然要被淘汰出局。
文明创建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文明创建更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既需要创又需要建。各级文明单位要既在创建过程中当好主力,抗好文明大旗,又要脚踏实地、实干求成,从自身岗位着眼,从部门工作着手,在做好本职工作中促进文明创建,在文明创建中做好本职工作。(风声)